旧县集镇“福”文化公园项目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本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旧县集镇“福”文化公园项目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松发科〔****〕审批 *** 号以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旧县集镇“福”文化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
(2)招标范围和内容:公园建设福文化广场区 **** 平方米、群众休闲活动区 *** 平方米、青少年教学活动区 *** 平方米、休闲景观区,修建观景台阶***米、文化长廊 1 座、景观亭2座、花架1座、休闲步道2公里、文化墙等景观设施,配套蕴涵福建文化的福纹壁、福门、福的传说、**孝等雕塑;
现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旧县集镇“福”文化公园项目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松发科〔***3〕审批 *** 号以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旧县集镇“福”文化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
招标范围和内容:1.新建路面硬化***㎡。2.新建绿道彩色透水混凝 ***米 ***平方。3.新建阶梯1(1-***)步4.新建阶梯2(0-***)步。5.新建广场铺设***平方米6.新建导览牌4座7.新建铝合金坐凳4组8.新建水泥拟木栏杆*** 9.新建路灯系统 **.新建监控设备4处,**.房屋修缮*处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本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前往报名平台下载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均做相应的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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