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段、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段、洋浦经济开发区嘉洋路南侧物流区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塑料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由海南洋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招标的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段、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段、洋浦经济开发区嘉洋路南侧物流区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塑料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4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年8月** 日**时**分至****年9 月** 日**时**分,原定于***4年 09月 **日**:**在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1开标。因工作人员疏忽,第*章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填写有误。现予以更正后重新上传,并作如下变更:
1、原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有效报价超过5家(不含)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变更为:“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2、由于原定开标时间不足**日,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9月**日**:**:**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9月**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9月**日 **:**:** ”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9月**日 **:**:** ”。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和附件为准。对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海南洋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控股大道洋浦大厦***室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中盐大厦**楼** |
联系人:** | 联 系 人:** |
电话:****-******** | 电 话:****-******** |
日期:***4年0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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