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印塘乡高速公路沿线特色小镇旅游路(嘉园村团结桥至水口组)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4-0***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双峰县印塘乡高速公路沿线特色小镇旅游路(嘉园村团结桥至水口组)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段甘线(****)印塘乡嘉园村,路线起于团结桥(**+***),沿老路****布设,经东塘组、光辉组、光荣组、光夫组、红旗组,止于水口组(**+***),与****平面相交,路线全长1.3公里。原老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4.**。本次改建采用*级公路(**类)标准设计,路基宽度6.**,路面宽度5.**,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工程内容:将**+***-**+***段原有水泥路面进行加宽加铺沥青混凝土,**+***-**+***为新建段;对沿线波形护栏、标牌标线等交安设施进行完善,详见工程量清单。
大写:*************元*角*分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采用*般程序验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备案单位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4年7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签订。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龙建文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洪山殿镇大旗村毛家村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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